
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,格尔木法院在做好“规定动作”的同时,努力在“自选动作”上有所创新。在立案环节上,以“高效、快捷”的便民服务为目标,切实加强软硬件建设,努力将立案大厅打造成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平台。
该院立案大厅采用“柜台式”办公方式,为广大诉讼群众提供包括《当事人诉讼指南》、《诉讼风险告知书》等诉讼资料,方便当事人随时取用,让当事人掌握立案条件、审判流程和自己的权利义务,理智做出诉讼选择。二是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布立案条件、收费标准、案件流程、审理期限、司法救助等内容,让当事人了解办案流程、掌握诉讼规则,从而正确行使诉讼权利、全面履行诉讼义务。
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,配置导诉员,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前指导,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,真心实意为当事人分忧解难。二是在立案大厅旁设立当事人休息室,为诉讼群众准备了各种诉讼文书样式、笔墨纸张,配置了饮水机和电视机等设备,营造了温馨舒适的诉讼氛围,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院的热情、周到服务。
立案大厅法官严格按照立案规定要求,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。对于不予受理的,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、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、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、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,并说明理由,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。